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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以更好的城市状态和面貌迎接复审,自9月4日开始,泸州市纳溪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农贸市场卫生大整治。针对前期各级督查通报问题,列出整治内容、整治标准、完成时限,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整治有序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是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经营秩序、食品安全三个方面。
环境卫生方面。要求市场主办方履行市场管理的第一责任,建立健全完善的市场卫生管理制度,配备足量的卫生保洁人员,实行全天保洁,保持地面、摊位整洁;配备足量的密闭式垃圾容器,垃圾日产日清;有专(兼)职人员管理公厕,公厕清洁卫生,无刺鼻异味;市场下水道清洁畅通,无积存淤泥、污物,无污水溢流。
经营秩序管理方面。要求市场有明显分区指示牌,商品划行归市,分类摆卖,道路畅通,交易秩序良好;市场设置专职管理员和投诉电话,市场明显位置设有公平秤;市场出入通道保持畅通,满足经营与购物需要,无乱拉、乱挂、乱贴,严禁跨门槛经营和占道经营。
食品安全方面。要求农贸市场规范设置公示栏、显示屏等,落实好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检验公示制度;配合农业农村部门落实活禽宰杀、销售要求,符合环保、卫生、防疫等相关规定;从事食品经营的商户须做到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齐全有效且亮证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并有健康证明,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制度落实良好,防鼠、防蝇、防尘设施完善,无出售过期、变质食品现象。
截至目前,纳溪区市场监管局共出动52人次,整治城区农贸市场6个,现场整改问题13个,市场风貌得到进一步改善,切实巩固了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彭瑾)
编辑:孙家钰 校对:张可 审核:申涵兮